版权审裁处
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
搜寻
Brand Hong Kong - Asia's world city
网页指南
联络我们
欢迎辞
关于我们
版权审裁处审理案件的范围
条例 / 规则
表格及费用
正在处理的申请 / 已排期的聆讯
裁决
常见问题
连结
联络我们

 

 

 

  正在处理的申请 / 已排期的聆讯
列印版本
     
 
已排期的聆讯
(现时没有已排期的聆讯。)

正在处理的申请

2011  |  2010  |  2009  |  2008


个案编号2008年第1号
[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]
原诉人:California Red Limited
答辩人:潮艺娱乐有限公司

1.
申请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提出。
2.
指示聆讯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进行。
3.
申请已经搁置。

个案编号2008年第2号
[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]
原诉人:California Red Limited
答辩人:博美唱片有限公司

1.
申请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提出。
2.
指示聆讯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进行。
3.
申请已经搁置。

个案编号2008年第3号
[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]
共同原诉人
California Red Limited、志荣有限公司*、豪协有限公司*、扬辉有限公司*、悦展有限公司*、冠劲有限公司*、超啓有限公司*、绅康有限公司*、匡利有限公司*、益领有限公司*、卓昌有限公司*、俊盈有限公司*、骏善有限公司*及俊宇有限公司*
答辩人:音乐动力有限公司
* 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加入成为共同原诉人

1.
申请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提出。
2.
指示聆讯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进行。
3.
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进行。
4.
实际聆讯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至十九日举行(押后)。
5.
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进行。
6.
实际聆讯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至十七日及二十九日举行。
7.
申请在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撤回。

个案编号2008年第4号
[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]
原诉人:California Red Limited
答辩人:Silly Thing Records Company Limited

1.
申请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提出。
2.
指示聆讯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进行。
3.
申请已经搁置。

 

 

     
  回上页
  2008 ©|重要告示 | 私隐政策
修订日期: 2011December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