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案编号2008年第1号 |
[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] |
原诉人:California Red Limited |
答辩人:潮艺娱乐有限公司 |
个案编号2008年第2号 |
[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] |
原诉人:California Red Limited |
答辩人:博美唱片有限公司 |
个案编号2008年第3号 |
[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] |
共同原诉人: |
California Red Limited、志荣有限公司*、豪协有限公司*、扬辉有限公司*、悦展有限公司*、冠劲有限公司*、超啓有限公司*、绅康有限公司*、匡利有限公司*、益领有限公司*、卓昌有限公司*、俊盈有限公司*、骏善有限公司*及俊宇有限公司* |
答辩人:音乐动力有限公司 |
* 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加入成为共同原诉人 |
| 1. |
申请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提出。 |
| 2. |
指示聆讯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进行。 |
| 3. |
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进行。 |
| 4. |
实际聆讯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至十九日举行(押后)。 |
| 5. |
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进行。 |
| 6. |
实际聆讯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至十七日及二十九日举行。 |
| 7. |
申请在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撤回。 |
个案编号2008年第4号 |
[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] |
原诉人:California Red Limited |
答辩人:Silly Thing Records Company Limited |